擅长领域
国际税务 财税研究 税务战略管理
吴小强
研究院院长 国际税主管合伙人
中国人民大学博士 高级会计师 注册会计师 税务师
电话:+86 010 6553 6321
电邮:wuxiaoqiang@hargent.com
吴小强先生为华政研究院院长,北京华政税务师事务所国际税主管合伙人,中国人民大学公共财政与公共政策博士,中国人民大学数字税收研究所研究员,全国首批税务领军人才。
吴小强先生广泛参与财税领域各类专业和学术活动,担任多项社会职务,包括:亚洲-大洋洲税务师协会(AOTCA)专业技术委员会主席、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国际发展委员会委员、北京市科技项目评审专家、RCEP成员国企业税务服务中心专家和江苏省税务学会专业委员会委员等,并在高校担任兼职教授和校外导师。
吴小强先生在中国税务与国际税务领域拥有丰富的专业服务经验。近年来为能源、建筑工程、金融、TMT、制造等行业的多家大型中资跨国企业和财富500强企业提供税务咨询和顾问等各类服务,涵盖跨境并购重组税务尽调、境外投资股权架构设计、国际工程财税规划、转让定价、税收确定性服务、税务管理战略与制度、税务风险管理、智慧税务等多个领域,协助客户优化税务目标与战略、规划一流税务管理体系、开展税务数字化转型、制定重大交易税务合规方案、进行前沿财税课题研究,担任多家跨国企业的外部税务专家,帮助客户创造财税价值。吴小强先生曾在中国内地税务系统从事税收政策和大企业管理等工作逾20年,期间曾在国家税务总局参加多项财税政策制定、税制改革等工作,并担任“一带一路”税务学院(BRITAs)首批师资。
吴小强先生致力于理论与实务相结合的财税研究,以研究促进专业服务和税务共治。近年来承担和重点参与跨国企业、行业协会、大学高校、学术团体、政府部门的各类横向课题以及自主开展热点前沿课题研究,形成丰富的研究成果并应用于财税实际工作,参加中国国家社科基金重大课题,主编和总撰《“走出去”全球税情指南》《银行业纳税管理操作指南》《中国建筑业上市公司财税研究报告》多部财税专业书籍,在《税务研究》等核心期刊发表专业文章数篇,积极开展税务同行交流,参加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亚洲与大洋洲税务师协会(AOTCA)、香港税务学会(HKTI)等机构的研讨交流,为社会各界财税课题研究提供专家咨询意见。
出版物 Publications:
媒体报道 Media Reports:
涉税争议早化解,税务风险早防控...吴小强认为,财务税务尽职调查是中资企业管控跨境税务风险最基础、最关键的环节。他建议“走出去”企业在开展境外投资前,做好全方位的财务税务尽职调查,针对投资国(地区)的税收法律、目标行业规定、财务标准、税收监管环境、投资项目各税种的适用和税收优惠(包括并购项目税收政策适用与合规情况)等事项进行完整、细致的调研,并形成可执行的财税实操方案。实务中,曾有“走出去”企业因财务税务尽职调查不充分面临税企争议,...(《中国税务报》2023年11月17日05版)
复杂问题,更加考验企业遵从税法的能力...吴小强提醒,在设计融资架构时,相比于股权投资,国内企业更倾向于通过债权方式进行投资,此时在考虑企业资金管理需要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各国的资本弱化条款以及利息支付相关条款,合理设计融资架构。实务中,企业往往希望将利息费用在高税率国家扣除,将利息收入在低税率国家纳税,试图通过向第三方或关联方支付利息达到收益分配和利润转移的效果。但是,各国税法对可以税前扣除的利息费用性质、可抵扣限额以及跨境支付预提所得税...(《中国税务报》2023年10月27日05版)
带上“通行证” 拿好“护身符”...吴小强介绍,实务中,“受益所有人”身份的判定较为复杂,由缔约对方辖区税务机关,根据其国内税法关于执行双边税收协定“受益所有人”的具体规定进行判定。吴小强提醒,境外辖区税务机关判定时,通常需要结合申请人从事的经营活动性质、中国对该所得征税情况等综合因素分析,部分辖区对中国居民个人、在中国上市的中国居民企业等对象可直接判定为具有“受益所有人”身份。吴小强提示,出口企业如果较难判定自己是否为“受益所有人...
(《中国税务报》2023年02月10日05版)
中国“走出去”企业应做好哪些准备?...吴小强说,中资跨国企业积极落实国家战略,持续开展对外直接投资和承接对外承包工程。其中,多数企业仅由设立在东道国下属机构的财务人员或外聘当地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处理海外税务合规工作,在集团总部层面对海外税务风险的整体把控与管理还有待进一步加强。面对具有挑战的全球税收治理趋势和国际税收动态环境,“走出去”企业应密切关注国际税改最新进展,利用好专业书籍、官方网站、地区性的税务专业组织等渠道,准确掌握投资国的...(《中国税务报》2022年07月22日08版)
以赛为镜,税收实务学习没有止境...吴小强认为,税收实务工作的总体目标,是利用税法,助力企业经营发展。要实现这一目标,税收实务工作者应充分掌握两方面能力。一方面是熟悉企业经营活动涉及的主要税种规定,包括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印花税等的基本税制,以及常见的税收优惠事项,还要熟悉与并购重组等重点事项相关的税收政策,并将对企业经营业务的理解,与税收政策的适用结合起来,做到税务、业务互为一体。另一方面是能够结合行业特殊性,做好合规管理工作...(《中国税务报》2022年04月22日05版)
税务合规:从寻常字眼中读出新意...吴小强:随着税收征管改革的不断推进,外部政策环境正在发生新的变化。智慧税务、精确执法、精细服务、精准监管、精诚共治,税收征管改革的每一个方面,都和企业息息相关。未来,企业应结合外部环境的变化,完善自己的税务合规管理。比如:结合精细服务项下涉税资料留存备查范围扩大的实际,企业应建立适应税费事项备查制度的税务档案管理系统,分类归集、保存涉税资料,同时做好与相关会计档案的衔接;结合税收共治方面,将加强国...(《中国税务报》2021年12月31日05版)
ESG: 听入选央企分享涉税管理的那些事...吴小强建议相关企业,应结合税收政策与自身内部管理要求,建立科技类税收优惠的全流程合规体系。例如,立项阶段应明确科研分工,明确研发活动判断职责;实施阶段准确合理归集人工成本、材料费用、研发用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折旧摊销费用;完成阶段加强测试费用支出、科研成果管理;全面规范财务会计核算与科目设置、辅助账填写,建立健全部门间资料流转与审核程序,设计标准化资料表单等。公益慈善集团统一管理捐赠事项《中央企业社...(《中国税务报》2021年10月29日05版)
走在学无止境的路上...吴小强就是凭借创新和实干,一次次在工作中攻坚克难,一次次取得新的突破。愈行愈宽的税收专业进阶之路《诫子书》中说,夫学须静也,才须学也。而这正是吴小强在税收岗位上学习成长的真实写照。他坚持学习,先后获得了注册税务师、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多次参加与跨国公司谈判,两次被国家税务总局派往国外执行税收研讨任务。为了研究企业重组,吴小强找遍国内参与立法的文章和书籍,并参与相关税收政策的制定工作。他被确定为国家...(《中国税务报》2018年05月04日0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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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5-06
技术创新助推税收征管现代化: 理念更新与路径建议
人类社会进入第四次工业革命时代,技术创新加速与社会各领域发展融合,具备 显著的大数据、智能化和去中心化等特征。理解当代技术创新特征的本质,有助于我们建立 税收治理、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和保护纳税人权益等现代化税收征管理念。本文从创设商事 交易比特凭证、实施大数据战略、探索智慧型纳税申报制度和建立税收共治体系等方面,提 出了经由技术创新推动税收征管现代化的若干路径建议。
2022-01-31
税收新政下基础设施REITs架构搭建的税收分析与操作建议
财税2022年3号公告新政是我国基础设施REITs的重大制度创新,极大利好REITs产品供给和市场发展。华政税务专家分析了新政下基础设施REITs架构搭建五大环节的全税种税务处理,并结合服务案例和研究成果提出了操作注意事项。
2021-12-21
重磅:OECD发布全球最低税立法模板,华政国际建议中资跨国企业这样应对双支柱改革
2021年12月20日,经合组织(OECD)公布了国际税收双支柱改革方案的《支柱二立法模板》(Pillar Two model rules ),以协助实施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国际税收制度改革,该改革将确保从2023年起,跨国企业(MNEs)将适用15% 的最低税率。
2021-03-12
华政视点 |《政府工作报告》税收热点解析
3月5日至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在北京顺利召开。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代表国务院向大会作《政府工作报告》(简称“报告”)。回顾去年,我国实施阶段性大规模减税降费与制度性安排相结合,全年为市场主体减负超过2.6万亿元,其中减免社保费1.7万亿元,为抗击疫情和纾困解难、稳住经济基本盘发挥了重要作用。展望未来,“十四五”时期我国将建立现代财税金融体制、提升政府经济治理能力作为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目标的一项重大任务,并将在2021年实施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措施。华政税务结合报告内容和现行规定,逐一为读者解析。
2020-11-26
案例分析 | 中企印尼EPC项目最终税适用:争议与出路
近期,上交所公布的某股份有限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披露,该集团所属某火电工程公司在印尼EPC工程项目的最终税争议情况,争议税额达6千多万元。上交所2018年公开文档还披露了某集团国际合作有限公司在印尼的最终税争议案,争议税额高达1.47亿元。这是近年来中企在印尼承包工程发生的数起最终税争议案中的两起。本文以上述火电项目案例为分析对象,结合EPC项目特点和印尼税制,深入分析争议内容,并根据华政税务国际部的海外经验提出相应建议,以期有效降低中资企业承揽国际承包工程的重大税收风险。
2019-06-05
注重导向 推进“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
2019年4月在乌镇举办的“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论坛上,34个国家和地区税务部门共同签署谅解备忘录,建立了“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以下简称征管合作机制)。《乌镇声明》提出“建立透明、高效、稳定、可预期的税收合作机制,构建增长友好型税收环境”的目标,为推进征管合作机制指明了方向。在落实合作机制各项任务过程中,笔者认为,应秉持科学的理念,注重四个导向,以合理保证战略定位准确、实现路径有效以及实际效果可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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